均和衡律师代理的某知名中外合资生物医药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全面胜诉
2014-11-30
2018年11月初,一起涉及多项专利技术的技术合同纠纷案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第一审判决,原告某美国生物医学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之后,该案原告并未提起上诉。至此,在沪上和互联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这起知识产权大案终于尘埃落定。均和衡的律师全程担任了被告的特别授权代理人。
涉案企业为一家中外合资的农业部指定的国家重大动物疫苗产品的生产企业。本案原告为涉案企业的外方股东,被告为涉案企业。原告诉称被告应按合资公司成立前的《许可协议》(许可使用外方股东专利技术)向其支付专有技术使用费,但被告(其实为中方股东)辩称,原告已将有关技术作为出资,应按双方订立的合资合同之相关约定,提起仲裁解决有关纠纷。
经过法院长达两年多的审理,期间还发生了刑事指控、涉案企业资金被冻结、在网上散布司法机关领导接受被告贿赂之谣言等一系列骇人听闻事件,最终法院全面接受了被告代理人李国毅律师提出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其它相关事件和谣传也逐一云开雾散,有了公正的定论。